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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回龙市监警察联动 商家停止非法派送

2015年07月07日 10:21:3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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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回龙镇三妹孔村开展聚众非法宣传派送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7月5日,兴仁县回龙分局联合该镇派出所,在镇政府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共同取缔了一起聚众非法宣传派送销售电器产品活动。
7月3日以来,兴仁县东湖街道办黄金路某电器商家,以赠送粮油、日用品等方式在兴仁县回龙镇三妹孔村开展聚众非法宣传派送活动,造成最多时有近300名不明真相群众围观参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和群众利益受损的可能。
根据镇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县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回龙分局执法人员急赴现场处理。执法人员对商家证照手续进行了检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说服教育,商家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性,并表示根据执法人员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好善后事宜和停止非法宣传派送活动。
目前,此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鑫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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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回龙市监警察联动 商家停止非法派送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7月07日 10:21:37 |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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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回龙镇三妹孔村开展聚众非法宣传派送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7月5日,兴仁县回龙分局联合该镇派出所,在镇政府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共同取缔了一起聚众非法宣传派送销售电器产品活动。
7月3日以来,兴仁县东湖街道办黄金路某电器商家,以赠送粮油、日用品等方式在兴仁县回龙镇三妹孔村开展聚众非法宣传派送活动,造成最多时有近300名不明真相群众围观参与,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和群众利益受损的可能。
根据镇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县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回龙分局执法人员急赴现场处理。执法人员对商家证照手续进行了检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说服教育,商家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危害性,并表示根据执法人员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好善后事宜和停止非法宣传派送活动。
目前,此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鑫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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