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民宗局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
亮点黔西南讯 7月9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兴仁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贵州省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使用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黔民宗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兴仁县民宗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班子成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确保风清气正的工作局面。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一是兴仁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现状;二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好的经验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实现同步小康。(刘成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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