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五加强”抓好民生项目监督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兴仁县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在州委、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和提升民生项目监督工作,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培训、体制创新、公示公开、案件查办“五加强”,切实抓好民生项目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兴仁县共有15个民生项目监督组,均严格按照“六级构架”要求,全县15个民生监督组均配备了4名以上专职监督员,并实现民生监督联络员、信息员和村务、院务、校务、厂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共聘请村级联络员453名、组信息员2104名。确保了基层群众的声音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传达,切实加大民生项目监督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召开会议、业务知识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监督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15个监督组采取集中学习或专题学习等形式,围绕民生项目监督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全面组织干部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学习人次达1000余人次。
三是加强体制创新。按照州纪委“十个统一”要求,全县所有特派组统一制作安装了《特派组工作职责》、《谈话制度》等“制度牌”。同时,创新出台了《民生特派联络员、信息员有奖举报制度》、《兴仁县民生监督特派组回访制度》、《兴仁县民生特派组对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巡查方案》、《兴仁县民生项目监督工作宣传实施方案》等制度。做到了既有规定动作,又有创新动作。同时县委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并实现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专职,确保“两个为主”和“两个责任”的真正落实。
四是加强公示公开。兴仁县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资金和便民利民事项的公示公开工作,出台了《兴仁县民生政策、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公示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部门以及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在街道项目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解,并录入“兴仁县民生项目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为止。兴仁县录入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民生资金和便民利民事项信息共计500万余条,实现了公示公开的全覆盖。
五是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兴仁县民生监督组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州委、州纪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查找问题线索,主动查处民生案件,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治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民生蛀虫”。目前,共发现问题715件,办结621件,立案92件,结案60件,党政纪处60件62人,移送司法机关13件11人,案件查办涉及金额829.34万元。(杨福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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