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小型水利改革通过省级验收
亮点黔西南讯 7月10日,省水利厅管理局副局长蔡华频率验收组一行7人,对兴仁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验收。
兴仁县小型水利改革在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参考依据、没有标准样板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小型水利改革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一是工程产权得到明晰,确权率达到100%;二是管理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三是农民利益得到保证,管护积极性得到大大的提高。
截止目前,兴仁县已完成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总数19242处,完成改革确权公示19242处,申请录入19272处;申请录入工程产权证19271条(其中:申请所有权证录入19242条、使用权证录入16条、水资源权证录入13条);审核通过19271条,颁发证书19271份;发证率100%。落实了管护主体和维养经费,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会上,验收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兴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谭代武关于小型水利改革工作汇报,随后水务局局长周凡军作具体说明。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查阅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认真审验了所有权证、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时抽查了工程档案和管理制度建立资料。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会上翻阅资料等方式,验收组最后测评打分,兴仁获得93.29分的优秀等次,兴仁县小型水利改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胡常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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