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回龙镇开展警务助理业务培训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0日,兴仁县回龙镇组织13村(居)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开展警务、司法、综治等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治保主任业务能力,规范村级警务助理工作。
据了解,回龙镇村(居)治保主任任职将近半年,对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为了进一步加强治保主任的业务水平、调解民事纠纷及规范卷宗的能力,回龙镇精心组织了本次警务助理业务培训。培训由回龙镇政法委书记牵头组织,分为两个部分进行,首先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任人分别就本部门职能和开展的业务作理论讲解,随后治保主任到镇里跟班实践学习。通过培训,参训的各村(居)治保主任表示对警务助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为他们在村里开展本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据悉,回龙镇根据13个村(居)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按2人一组制定排班表,每组治保主任轮班抽派到镇里进行跟班实践学习一个星期,主要到派出所学习警务助理业务、在司法所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民事纠纷调解业务、在综治办学习综治工作业务,并要求在跟班学习期间,结合所学对本村(居)的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摸清情况上报。(梁艳杰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