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广告法》培训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迎接新《广告法》9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落实媒体、广告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监管水平,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8月17日上午,兴仁县市监局在局二楼会议室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参会人员有广告媒体单位、广告经营企业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共72人。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邱锦林同志就如何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作了重要讲话。县局市场股股长卢明会就新《广告法》修改内容进行培训,从新《广告法》的修改背景,立法精神,修改内容以及如何规范健全广告监督管理,完备法律责任等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增加了公益广告管理办法,确立了广告行业组织的职责;新增和完善了广告内容准则、广告代言及其法律责任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和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规定,规范了互联网广告制度;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及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加大了打击虚假广告的力度,强化了有关部门的广告监管责任。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广告法》,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充分发挥广告联席会议协调机制,集中精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加大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力度,为新广告法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促进兴仁广告行业健康协调发展。(卢明会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