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民政局“四原则”抓实信访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系统信访维稳工作,规范信访办理程序,根据各级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兴仁县民政局结合实际,“四原则”扎实抓好民政系统信访工作。
一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局的三定方案,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股室职责,严格落主体责任,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信访案件,谁排查、谁答复、谁负责解决落实。
二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民作部署和总体要求,信访件属于哪个乡镇的,要针对其反映的问题,由业务股室或分管领导及时与所在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存在较大困难的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确实无法解决的,由主要领导报县政府研究解决,切实做到小事不出股室,大事不出单位,难事不出县。
三是问题导向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各干部职工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认真阅读来信、倾听来访诉求,根据其反映的问题,能解答的现场解答,不能解决的由首问责任人引领其到涉及股室或分管领导处,由业务股室或分管领导具体给予解释和答复。对收到的来信件,由局办公室按照收文程序,处理给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指导业务调查解决。分管领导和股室无力自行解决处理的,由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或报县政府协调解决。
四是举一反三原则。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股室或分管工作中出现的信访维稳问题,要举一反三,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对诉求合理、有政策依据的,要及时协调解决,尽快落实到位;对诉求合情,但没有政策依据的要解释到位;对要求过高难以解决的要教育疏导到位;对越级上访的要及时接返到位;对重访、缠访及非法越级上访的要稳控到位和报县有关部门处理到位。(夏春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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