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鲁础营回族乡“四化”规范治安巡逻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治安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兴仁县鲁础营乡推行“四化”规范治安巡逻工作:
治安巡逻工作常态化。一个地区的长期稳定,不是一朝一夕的巡逻能实现的,要获得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把区域内的治安巡逻当做一项日常工作来抓,要坚持不懈地狠抓落实,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治安巡逻工作制度化。工作的贯彻落实,靠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是很难实现的,只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工作才能长期有序的开展,治安巡逻才能有序可循,才能百条不紊,才能落到实处。
治安巡逻工作规范化。在开展治安巡逻工作中,巡逻队员要有明显的标志,让人足以区别巡逻队员与非队员,表明身份,利于工作的开展,杜绝冒充巡逻队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事件发生。
治安巡逻工作人性化。在治安巡逻过程中,充分体现治安巡逻工作以人为本的特点,巡逻中要大力保障人权,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财产权益,杜绝以巡逻为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事件发生。(张凤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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