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保护水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是当前和今后水利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人与自然共生的具体表现。为有效预防、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大对河湖、水库的巡查力度,旨在有效保护水环境、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15日,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5名执法人员在大队长马中宏的带领下,对潘家庄镇境内和道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潘家庄河道(属马沙流域)8公里,杨家冲河道4公里,检查流域面积0.096平方公里,检查中未发现向河道内弃土、弃渣、破坏河道现象。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员分别向沿河道居住村民、工程施工单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告知其严禁在河道内弃土、弃渣、倾倒垃圾,严禁占用、破坏河道。动员和鼓励大家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共生理念。(邓百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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