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兴仁

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2016年02月16日 14:01:26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邓百高

亮点黔西南讯   “保护水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是当前和今后水利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人与自然共生的具体表现。为有效预防、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大对河湖、水库的巡查力度,旨在有效保护水环境、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15日,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5名执法人员在大队长马中宏的带领下,对潘家庄镇境内和道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潘家庄河道(属马沙流域)8公里,杨家冲河道4公里,检查流域面积0.096平方公里,检查中未发现向河道内弃土、弃渣、破坏河道现象。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员分别向沿河道居住村民、工程施工单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告知其严禁在河道内弃土、弃渣、倾倒垃圾,严禁占用、破坏河道。动员和鼓励大家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共生理念。(邓百高报道)

我要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相关信息

热文排行

24小时 一周 一月

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6年02月16日 14:01:26 | 邓百高

亮点黔西南讯   “保护水环境,促进水生态文明”,是当前和今后水利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人与自然共生的具体表现。为有效预防、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大对河湖、水库的巡查力度,旨在有效保护水环境、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15日,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5名执法人员在大队长马中宏的带领下,对潘家庄镇境内和道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潘家庄河道(属马沙流域)8公里,杨家冲河道4公里,检查流域面积0.096平方公里,检查中未发现向河道内弃土、弃渣、破坏河道现象。水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员分别向沿河道居住村民、工程施工单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告知其严禁在河道内弃土、弃渣、倾倒垃圾,严禁占用、破坏河道。动员和鼓励大家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共生理念。(邓百高报道)
推荐阅读
廉洁普安  2024-09-17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16
亮点黔西南  2024-09-20
黔西南日报  2024-09-19
普安县融媒体中心  2024-09-21
黔西南日报  2024-09-19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09-19
黔西南日报   2024-09-17
黔西南公安交警  2024-09-18
亮点黔西南  2024-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