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家过年途中被抢 犯罪嫌疑人最终难逃法网
亮点黔西南讯 2月19日凌晨2时许,兴仁县外出打工居民王某、陈某二人回家过年,途经兴仁县东湖加油站对面公交车站时,被四名陌生男子持钢刀、甩棍抢劫。并实施了长达3分钟之久的殴打后,抢走王某、陈某身上500余元现金及两部手机,损失总价值5000余元。
案件发生后,兴仁县公安局抽调专门警力侦办此案。在州局技侦支队、县局视频侦查大队、东湖派出所警务助理邹某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经过十余天的侦查工作,办案民警逐渐锁定了本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彭某和杨某。办案民警立即制定了抓捕计划,兵分两路,一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于3月10日,成功在彭某家中将其抓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另一路到看守所提审,杨某在铁的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其伙同他人所犯的罪行。
经审讯,彭某、杨某二人对2016 年2月19日凌晨其二人伙同钟某、王某四人在兴仁县东湖加油站对面公交车站持刀、棍抢走受害人王某、陈某现金、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彭某另外供述,办案民警快速找回了被抢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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