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潘家庄镇“三措施”强化矛盾纠纷调解
亮点黔西南讯 近年来,潘家庄镇积极探索在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通过“三措施”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努力将“纠纷解决在村镇、矛盾化解在源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一是抓载体、建平台,情报信息早预警。强化信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把矛盾纠纷涉及较多的综治办、和谐办、民政办、项目办、移民站等部门结合起来,打造群众工作站。按照“六个一”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在各村(居)按照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配备综治信息员40余人,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
二是抓机制、建队伍,纠纷事态早稳控。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民生工程,提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筑牢矛盾纠纷化解根基。在全镇新增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11人,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小组11个66人,实现调解委员会100%覆盖。完善预警机制,广泛开展排查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服务、解民忧,发生纠纷早调处。为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解决矛盾化解难的“瓶颈”问题。将矛盾调解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通过兑现调解经费的形式,兑现到调处人员。通过实施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效果。(吴锦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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