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监局成功化解一起农机消费纠纷
亮点黔西南讯 正值春耕时节,兴仁县新龙场镇一村民在镇上某农机具经营店花费4010元购买了一台“小白龙”微耕机,因机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村民多次与商家进行商谈更换未果,便于4月18日到兴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鲁础营分局请求调解。
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不耽误春耕,该分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到该农机具经营店就此事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该负责人同意更换同一型号新发动机及压箱齿轮,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2300元,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村民对协商结果表示很满意。
此外,鲁础营分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农资前要认真查看品牌、厂名、厂址,并保留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邓伯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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