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三个常态化” 践行“四种形态”
今年来,兴仁县纪委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推行“三个常态化”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教育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宣传,将党规党纪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次必学内容,组建宣讲队伍,深入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开展宣讲,通过上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行知止,增强党章意识,守住纪律“底线”,确立道德“高线”,增强讲纪律守规矩的自觉性。截至9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200余(场)次,开展知识测试3次4000余人(次)。
约谈常态化。将谈话提醒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牢牢把握任职前、节假日前、重要工作推进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及时咬耳朵,扯袖子,绷紧廉政弦。研究出台《兴仁县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细则》《关于对反映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试行办法》及《兴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贯彻落实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方案》,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干部约谈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格局。截止到9月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共分级、分类开展约谈1447人(次)。其中,预防提醒约谈1358人(次),询问示警约谈23人(次),纠错诫勉约谈56人(次),问责处分约谈10人(次)。
监督常态化。通过信访举报、专项督查、基层巡查、纪律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约谈提醒,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患变大病。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每逢重要节点,由纪检牵头组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1-9月,县纪委共组建28个工作组187人次,到160余个(次)乡镇、县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党员干部65人,其中:给以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函询等组织处理52人,受处理人员中科级干部38人、一般干部27人。
(兴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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