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两名驾驶员被处罚:无证驾驶 醉驾 违规载人
10月26日,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屯脚交警中队民警依法查获一起两辆无牌三轮车违规载送学生并涉嫌非法营运、无证驾驶,其中一名驾驶人还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亮点黔西南讯 10月26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屯脚交警中队民警依法查获一起两辆无牌三轮车违规载送学生并涉嫌非法营运、无证驾驶,其中一名驾驶人还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两名三轮车驾驶员被处于行政拘留5日,罚款660元及1560元的处罚。其中醉驾的三轮车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屯脚镇交警中队民警在该镇马长田小学路口处设置执勤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6时许,两辆载着小学生的三轮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经查,这两辆三轮车无牌无证,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违规载有7名小学生,车辆超期未检;另一辆普通三轮车违规载有13名小学生。两位三轮车驾驶人都是该镇光明村的王姓村民,其中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王某还是一位年过六十的老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涉嫌醉酒驾驶。另一位驾驶人王某准驾不符,仅持E照。
民警现场调查了解到,两位王姓村民自9月份以来,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以为交警不会到这里来查车,就以每位学生500元/学期的价钱用自家的三轮摩托车非法接送学生,每天行程约七、八公里,每辆三轮摩托车载学生人数不等。
目前,这两位王姓驾驶人已被移交给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其中普通三轮车驾驶人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660元;另一位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60元,因涉嫌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部门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勿使用三轮车、农用车等违法载人,出行不要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非法营运车辆,杜绝酒后、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黄初兰 姜仕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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