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2016年1至12月共受理信访举报245件
兴仁县纪委监察局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1至12月,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245件,其中本级受理148件,上级转办97件,了结180件,谈话函询6件,初核35件,拟立案24件。
规范信件管理。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分流。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流,统一信访举报件的入口和出口,报领导审批后及时录入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做到信访举报件不遗漏、不流失。
及时跟踪督办。 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扣受理、办理、处理环节,坚持有举报必查,不让“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反映,做到快查快处、及时报结。严把转办件审核关,并根据问题线索调查的难易度、办理进展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指导、跟踪、通报、问责等举措,信访举报实现“零暂存”。
强化监督检查。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结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结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均要求调查组在调查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兴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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