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9时许,兴仁县马马崖派出所接到报案称,马马崖镇九盘村荒山约20亩被烧毁。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调查查明,3月3日15时许,马马崖镇哪鲁村村民罗某在自家土地里焚烧杂草,在引燃杂草后又继续去整理其它杂草,约十分钟后火势蔓延引起九盘村大山堡的荒山燃烧,被烧毁的荒山总面积约20亩,荒山上有一些车桑子及杂草。
罗某在荒山附近燃烧杂草导致车桑子等苗木被烧毁的行为,违反了兴仁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20日颁布的《兴仁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同时为教育其他群众,有效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马崖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失火行为人罗某给予行政处罚200元。
(陈彪 周仕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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