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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250万创业担保贷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2017年04月20日 12:18:5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覃道菲

2017年4月初,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贵阳支行联合文件(黔财社﹝2017﹞9号)及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兴人社通﹝2017﹞35号),兴仁县潘家庄镇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工作,助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政府给予贴息,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用于支持扶持对象创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持《就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地农民以及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等,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且从事合法经营的各类创业人员。
对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口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面向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以贴息。
兴仁县潘家庄镇人力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贫困户以及具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发展特色经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覃道菲)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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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250万创业担保贷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4月20日 12:18:51 | 覃道菲

2017年4月初,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贵阳支行联合文件(黔财社﹝2017﹞9号)及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兴人社通﹝2017﹞35号),兴仁县潘家庄镇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工作,助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

创业担保贷款是由政府给予贴息,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用于支持扶持对象创业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持《就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失地农民以及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城镇和农村妇女等,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且从事合法经营的各类创业人员。
对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口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面向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以贴息。
兴仁县潘家庄镇人力资源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贫困户以及具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发展特色经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覃道菲)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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