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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卫计局组织召开预防传染病母婴传播工作协调会

2017年04月23日 09:42:5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周 蕊

4月21日下午,兴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迅速组织召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

兴仁县卫计局副局长王明勇传达黔卫计办明传〔2017〕8 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的通知》及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精神,紧急安排部署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医疗机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

县妇幼保健院吴文惠院长组织参会人员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方案进行重温学习。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从该事件汲取教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要遵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及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出台切实可行的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和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二是制定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详细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建立及时有效的转会诊机制,抓实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专项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好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博爱医院、真武医院、巴铃卫生院等具备助产资质的助产机构分管院长、产科主任、检验科负责人等共计23人参会。  (周蕊) 

责编:许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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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卫计局组织召开预防传染病母婴传播工作协调会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4月23日 09:42:59 | 周 蕊

4月21日下午,兴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迅速组织召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

兴仁县卫计局副局长王明勇传达黔卫计办明传〔2017〕8 号《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的通知》及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宜宾市新生儿艾滋病、梅毒暴露事件的通报》精神,紧急安排部署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医疗机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

县妇幼保健院吴文惠院长组织参会人员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方案进行重温学习。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从该事件汲取教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要遵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23号)及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一是出台切实可行的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和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二是制定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详细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建立及时有效的转会诊机制,抓实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专项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好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博爱医院、真武医院、巴铃卫生院等具备助产资质的助产机构分管院长、产科主任、检验科负责人等共计23人参会。  (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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