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潘家庄镇成功追回重复领取待遇5405元
近日,兴仁县潘家庄镇政府接到县级通知,立即组织镇社保部门采取措施追回重复领取资金5405元。
2017年5月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及兴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核查,兴仁县潘家庄镇坪寨村杨兴山,男,77岁,涉及重复领取待遇,涉及金额5405元。杨兴山已在遵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领取退休工资每月2699.8元,但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自2009年12月份至今(2017年4月)共领取养老金5405元,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州府发﹝2015﹞1号)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凡参保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可申请领取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据此,杨兴山已违反以上规定重复领取待遇。
- 兴仁陈家沟与兴义八中附小两校学生共度“六一” 2017-05-27 08:18:10
- 兴仁陈家沟与八中附小学生共度“六一” 2017-05-27 08:18:10
- 义龙新区340万元财政资金给力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2017-05-27 08:11:58
- 义龙新区340万元财政资金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2017-05-27 08:09:40
- 兴仁县:关注失独家庭 彰显大爱精神 2017-05-26 09:37:19
- 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清理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享受 2017-05-26 08:08:11
- 兴仁新龙场镇多举措做好兵役登记 2017-05-25 11:19:02
- 兴仁县全面开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2017-05-24 07:50:26
- 兴仁举行牛肉粉节烹饪大赛 金奖奖金3000元 2017-05-23 17:27:43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