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调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补助标准 人均一次性补助调至5000元
近日,兴仁县扶贫办发布《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人均一次性补助4000元调整为人均一次性补助5000元,进一步加大了兴仁县教育扶贫力度。
文件称,对2017年秋季应届高中毕业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且属于兴仁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子女,在与其他资助项目不重复的前提下,审查符合资助条件后,进行一次性资助,做到应补尽补。
补助标准根据《兴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7年度“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补助标准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将2017年度“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补助标准由2016年度的人均一次性补助4000元调整为人均一次性补助5000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子女,如申请对象为兴仁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不属于兴仁县户籍的,由乡镇(街道)出具说明材料,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至兴仁县扶贫办社会扶贫股办公室备案。已得到其它部门资助的学生,不再资助。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8月10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如实填写《兴仁县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其操作程序为:填报《兴仁县2017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乡镇(街道)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公示7天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录入扶贫电子政务平台报备→然后通过“一卡通”发放资助金。
本次资金来源为2015-2016年度“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结余资金141.6万元。不足部分将从2017年“雨露计划”培训资金中调剂补充。
(张宁)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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