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故意损毁刚修好的水泥路 行政拘留12日
11月27日,兴仁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11月27日下午6时许,回龙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兴仁县回龙镇油菜凼村小高寨组村民蔡某某将该村小高寨组寨子路口处刚刚修好的一段水泥路面进行恶意破坏,损毁严重,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回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违法嫌疑人蔡某某口头传唤到回龙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核查,该公路系兴仁县交通局实施的“组组通”精准扶贫项目,全程路段严格按照设计图进行修建,但蔡某某为自身便利,要求施工方改变设计图,降低路面建设,施工方不同意,蔡某某便恶意破坏。经核算,被蔡某某损坏的路面达面积20余平方米,损失价值共计2000余元。
目前,违法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已被兴仁县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12日。
(骆弟鑫 孙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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