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法院开展“金州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标的60.4万元
5月11日,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和法律惩戒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指挥下,“金州风暴”兴仁战区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于2018年5月11日6:00启动,兴仁战区指挥长、兴仁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柱全程指挥本次行动。
本次行动梳理出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56人,四个行动小组负责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有关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或拘传措施,同时成立了处置安保组和后勤保障组,依法负责对带到法院的被执行人的后续处置。为保证行动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应,兴仁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现场观摩监督指导。
11日凌晨5时40分,兴仁法院参加“金州风暴”行动的45名干警集结完毕,王柱在战前动员中要求,一是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二是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三是苦干实干、务求实效;四是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随后,王柱宣布行动开始。
经过12小时的艰苦奋战,截止5月11日20时,“金州风暴”兴仁战区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24件,执行和解11件,执行到位标的60.4万元,发放案款31.8万元,拘留被执行人23人,冻结被执行人279.98万元银行存款,查明73名被执行人下落。“金州风暴”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有效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兴仁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柱:
金州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是为了让我们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让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我们的司法权威公平正义得到彰显,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目的和意义在于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震慑现在在案的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此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守法遵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意义和作用。
县人大代表 范仕祥:
此次开展“金州风暴”兴仁战区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与法律惩戒力度,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在我们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既能够保障合法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彰显法律的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下步的生活中,我们也会为人大代表及身边的人加大宣传,做一个诚信的人,诚实的人,守信的人。
县政协委员 彭清:
这次规模非常大,非常震撼。此次专项行动对解决我们法院司法方面执行难的问题将是一次非常大的促进,因为判决的执行是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法律公信力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也是我们国家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要让那些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老赖无处遁形。我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将积极加强宣传,在我们政协委员中把这一次专项行动进行普及,推进兴仁依法治县工作的开展。
被执行人 彭某:
由于经济拮据和心理上存在侥幸心理,所以一直没有履行完毕,望各位领导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不再以执行对抗,争取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兴仁县新闻中心记者李凯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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