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未观察后方车辆情况 快速起步酿事故
2018年10月7日,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王某报警称,其驾驶一辆浙G牌小轿车在市府中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理。接警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轿车斜停在路上,摩托车已移到旁边停车带内,所幸无人受伤。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事故经过,原来是小轿车驾驶员王某急着带小孩去买东西,从停车带内开车起步时,未观察后方其他车辆动态,从停车带内快速起步,撞上从左后方行驶来的一辆由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两车不同损坏程度的交通事故。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双方驾驶员达成一致协议,由小轿车驾驶员王某赔付摩托车驾驶员刘某200元。
兴仁公安交警提广大群众:驾车起步时,应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如车辆旁边道路有正在行驶的车辆,应让其先行通过,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行驶。
(周兴华)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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