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仁市对2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兴仁市屯脚镇政府工作员梁某案。兴仁市屯脚镇九头村在开展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工作中,梁某作为驻村干部,不认真履职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和入股资金运行情况,导致该村入股到合作社的16万元扶贫资金,在合作社运行的三年中,既未分得红利,也未完善延期手续,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019年4月,梁某被立案审查。
2.兴仁市波阳镇杨柳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熊某某案。熊某某在担任波阳镇杨柳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部分农户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金截留在手中归个人使用,没有及时上交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群众造成损失。2019年4月,熊某某被立案调查。(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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