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创先”工作与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相结合,近日,兴仁市卫计监督执法局抓好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工作,做到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重点检查中医诊疗机构是否取得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及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积极为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人员宣传普及中医药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进而促进中医药诊疗机构的规范化经营。在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医创先建设标准,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内页档案。
下一步,将在日常监督和档案资料归集中持续改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中医药卫生监督工作,以高标准推进“中医创先”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韦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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