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关于文明过中元节的通告
兴仁市关于文明过中元节的通告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给广大市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宁和谐的中元节节日环境,特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转变观念,摒弃陋习。逢传统节日做到理性祭祀、节俭祭祀,破除随地焚烧香蜡纸烛等陈规陋习。
二、倡导环保,文明祭祀。强化环保意识,中元节祭祀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大力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
三、规范行为,消除隐患。倡导文明祭祀,严禁在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焚烧香蜡纸烛,严禁在东湖公园放孔明灯、河灯等祭祀物品,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杜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广大市民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因个人违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公共安全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仁市公安局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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