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欲跳楼轻生,兴仁民警安抚一个半小时将其救回
生命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活中难免经历坎坷、曲折,遇到烦恼或者感情纠葛,应冷静应对!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委屈而意欲轻生,生命如此美好,我们当积极向上,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2021年7月3日,兴仁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成功解救一名欲跳楼轻生的女孩,挽救了正值花信年华的美好生命。
7月3日18时许,东湖派出所接兴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东湖街道办事处某小区28楼楼顶有一个女孩要跳楼,请迅速出警处置。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市公安局副局长罗远扬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助工作。现场,女孩坐在楼顶围墙上,心情很是激动,随时可能有过激行为,情况十分紧急。
民警一边安抚,一边了解情况,不断对其进行开解、劝导。女孩名叫周某宇,今年24岁,去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其母文某认为周某宇成天在家不加强学习、备考工作,经常在言语上对其进行责备、中伤,给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周某宇于7月3日下午17时离家来到朝顺花园28楼楼顶欲跳楼轻生。
民警和女孩不断保持交流,并联系到其家属到现场,同时尽量转移其注意力,缓步向其靠近。一个多小时后,在民警的不断开解下,周某宇逐渐打消了轻生的念头,民警上前将其扶了下来,带到了安全区域。
事后,处警民警将周某宇送回了家中,并与其父母进行了谈话,指出了他们与女儿之间需要加强沟通,父母与子女应该互相尊重,不能一味给其施加压力,对孩子应该多一些包容,多一点关爱,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氛围。
来源:兴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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