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不管是干部、工人、农民,只要你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都将严惩不贷,我们老王坡村落荣组朱某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研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在兴义市仓更镇老王村党支部近日召开的党组织生活会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勇同志作了通报
朱某,男,初中文化,汉族,32岁,仓更镇老王坡村落荣组农民,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朱某与冯某(汉族,农业户口)结婚,婚后于2002年4月生育一男孩。在发现妻子政策外怀孕后,不向组织报告,隐瞒事实,导致其妻子冯某于2009年12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证生育第二孩。
朱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兴义市有关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经仓更镇党会研究,报经市纪委审查决定,给予朱某开除党籍处分。(王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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