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5月26日,笔者从兴义市教育局获悉,兴义市教育局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确保学校外派师生参加有关活动的健康和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兴义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如需派师生参加各级党政机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业举行的活动必须报教育辅导站和市教育局逐级审批。
二是学校需派教师到外校进行教学交流、学习观摩,短期培训的,乡镇(街道)内由教育辅导站审批,乡镇(街道)外须同时报教育辅导站和市教育局审批。
三是报市教育局审批事项应根据业务性质报有关股室审批,派学生外出的报教育股,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报教师培训中心,派教师外出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的报教研室。
四是各中小学未经批准私自派师生参与外出活动的将追究站(校、园)长的责任。
(吴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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