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国税局强化减免税管理
兴义市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减免税管理。
一是由兴义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监察室、各管理分局负责人以及局领导组成减免税管理集体审批领导小组,实行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对政策法规规定并超过一年期以上的减免,实行一年一审批的备案类减免办法,有效期限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彻底解决了过去一次性审批,无限期减免的错误现象。二是健全完善各管理分局的减免税管理,要求各管理分局健全完善纳税人的减免税分户账、减免税汇总台账,能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此项工作市局采取不定期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三是每月申报期终了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全市增值税减免税情况,并按季上报州局,为上级局掌握各行业减免税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四是特别对未经报批擅自减免的纳税人企业予以清缴入库。经查实,今年1至2月,未经兴义市局减免税管理集体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的企业有6户,已补缴擅自减免的增值税3.2万元,滞纳金14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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