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黔教计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近日,兴义市结合实际,出台《兴义市中小学“优美教室”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优美教室”建设。
“方案”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建设课桌椅(讲桌)摆放整齐,板报(宣传画)主题鲜明,构思巧妙,门窗、墙(地)面干净整洁,班级个性化的优美教室。于2012年9月前,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合格的课桌椅、门窗、黑板、讲桌、灯具等进行更新,并达到标准。
“方案”强调:用两年时间,于2012年9月前全面完成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室设备的更新、维修加固和教室美化,并达到验收标准;从2013年起,建立集中采购、节约资金,更新统筹、维修自主的学校课桌椅等维修更新长效机制,每年利用假期对损坏的课桌椅等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对学校陈旧破损的课桌椅、讲桌、黑板、灯具等进行加固维修,对不规范的进行调剂使用,对已严重破损、不能修复的进行更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进行及时维修改造;对达不到标准的黑板进行更新;对教室瓷粉脱落、地面破损较严重的进行维修改造。
这次“优美教室”建设,将由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筹,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室需要更新的设备数量及投资进行摸底;每学年结合开学检查对各校“优美教室”建设的质量进行督查、验收、评估,并将督查、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状考核。要求乡镇(街道)教育辅导站全面负责统筹辖区内学校课桌椅等的更新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采购计划,组织招投标,对各校更新课桌椅等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督查学校的经费预算,确保项目实施。
同时,市教育局还要求各站(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正规程序,保质保量对所辖学校的教室设施设备进行采购、调剂,对在“优美教室”建设工作中违规操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张 宏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