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的有关要求,深入扎实有效推进干部作风建设,2011年8月9日上午11时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泽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
会议要求每位干警要自觉用“四要十不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不准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会上,李泽会院长对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和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四要十不准”规定提出了五点举措:一、全院干警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文件精神的学习,真正领会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精神;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通过会议、条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学习卡、用发送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三、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存在问题和不足,执行好“四要十不准”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四、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法院服务意识和树立优质服务意识;五、以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为契机,努力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实现“观念大改变、思想大提高、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进位”;各庭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对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干警必须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最后,李泽会院长强调,院党组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对外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吴晓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