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教育系统在“三个建设年”等活动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实施教育惠民政策,筹备成立慈善总会教育分会,在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深入调研,制定工作计划。近年来,兴义市始终注重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在资助贫困学生,救济困难教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建立起关心救助弱势群体的长效机制。但全市还有急需救助的留守儿童,还有因患严重疾病和遭受自然灾害而陷入困境的师生,还有边远山区薄弱学校需要帮扶,成立教育基金,是进一步实施教育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尽快探索适合兴义市教育慈善事业发展的模式,成立了教育基金筹备组。筹备组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全市各中小学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多次到市慈善会进行请教,就成立慈善教育分会、发展慈善事业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最终在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决定成立慈善总会教育分会,并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筹备工作。
征求意见,制定章程细则。为把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办好、办实、做大、做强,争取成为全市的民心工程,真正为广大困难群众解困解难、雪中送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慈善总会章程》、《贵州省慈善会章程》等相关法规,起草《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管理办法(草案)》、《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资助审批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认真的讨论修改,内容力求简明实用,具有可遵循性、可操作性。最终形成了《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管理办法(草案)》、《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资助审批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依法登记,召开成立大会。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于2011年7月15日正式批准成立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民政厅的有关规定, 6月16日,请示市人民政府成立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6月20日,筹备组正式向市慈善总会提出了成立教育分会的申请。市慈善总会根据筹备组的申请,经会长会议研究同意,向市民政局递交关于成立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的请示。兴义市民政局经过审查核准,于2011年7月15日正式颁发黔社证字第0902-055-01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同意成立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8月2日,在盘江宾馆举行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成立暨授牌仪式大会。
借助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加强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慈善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一是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倡议书》;二是利用中小学校长行政会、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兴义教育》进行综合报道等;三是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8月2日上午在盘江宾馆召开了兴义市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成立暨授牌仪式大会,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牟庆芳,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宣传部部长邓启鹏,副市长王婷菊,市慈善总会会长胡隆甲出席会议。全市30个乡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教育辅导站站长、36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参加了会议。在当天的成立仪式上,共募集到善款200多万元。会后,各中小学校及时行动,办黑板报、发宣传单,广泛进行宣传,为慈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张忠云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