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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警方多方积极协调 致人重伤逃犯投案获轻处理

    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警方多方积极协调,一名致人重伤逃犯投案自首后获从轻处理。部分在逃人员在获悉投案自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的政策下,放下包袱到兴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兴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清网行动”工作,专门由网监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坪东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清网行动”追逃组,在分管领导宋云副局长的安排部署下,追逃组从信息比对、入户走访等多方面开展工作,对网上在逃人员开展广泛排查,同时重点针对在逃人员家属做大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工作,相继成功规劝4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10月15日,在逃人员王某(男,39岁)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兴义市白碗窑派出所投案自首。对其2008年8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大勘村因房租问题发生争执将受害人张某某打成重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投案后,兴义警方积极对王某故意伤害张某某一案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受害人张某某谅解王某对其造成的伤害行为,并请求司法机关不予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由王某向张某某支付医药、护理等各种费用共计38000元。10月24日,兴义警方将王某取得受害人张某某谅解的相关材料移交给深圳警方,深圳市公安局西丽派出所民警按规定给予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兴义市公安局“清网行动”工作如火如荼,部分在逃人员在获悉投案自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的政策下,放下包袱到兴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10月25日上午11时许,在逃人员夏某某(女,19岁)在其弟的陪同下到兴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向警方供述其于2011年6月涉嫌包庇、窝藏他人犯罪的事实。

    10月10日晚22时30分,在逃人员梁某(男,37岁)从浙江打电话到兴义市公安局白碗窑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2011年4月3日,在兴义市坪东街道办事处西湖路二巷伙同多人对兴义市公安局正在执行扫黄打非任务的民警张仁政进行殴打。

    9月14日,一名在外潜逃6年的在逃人员黄某(男,28岁)在广东省广州市火车站向昆明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投案自首,向警方供述其2006年1月13日,酒后因琐事持刀砍伤村民娄某后外逃的犯罪事实。
 

                                                         (桑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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