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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网民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罚200元

2012年01月12日 10:03:0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于恒 刘磊

亮点黔西南 2011年12月20日,兴义市一网民周某某,未带身份证去网吧上网,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2011年12月20日晚7时左右,兴义市一网民因本人身份证丢失,于是使用其捡得的身份证上网,当日被公安机关检查“网吧”工作时查获。均调查取证,周某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事实供认不讳,兴义市公安局在提取相关证据后,给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的周某某200元的行政处罚。(于恒 刘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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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网民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罚200元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1月12日 10:03:04 | 于恒 刘磊

亮点黔西南 2011年12月20日,兴义市一网民周某某,未带身份证去网吧上网,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2011年12月20日晚7时左右,兴义市一网民因本人身份证丢失,于是使用其捡得的身份证上网,当日被公安机关检查“网吧”工作时查获。均调查取证,周某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事实供认不讳,兴义市公安局在提取相关证据后,给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的周某某200元的行政处罚。(于恒 刘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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