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镇计生工作做到“三个到位”抓好“四项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切实控制全镇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确保2012年度人口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兴义市乌沙镇在今年的计生工作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节(绝)育措施落实率、妇检率和以降低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目标,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落实“二女户结扎”为重点,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体做到“三个到位”抓好“四项工作”。
“三个到位”即领导到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到位;协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到位,村级支书、主任负责到位,包村干部、育龄妇女小组长工作到位,做到层层负总责,层层抓落实;严格考核和交叉检查到位。为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必须建立严格周密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和交叉检查,一是严格进行督查、监控、考核,实行单月、季度、年终考核相结合,单月考核常规工作及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各村实行交叉检查,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党政领导、住村干部和村常务干部的重要依据;奖惩到位。奖励: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工作组和村实行奖励,并对迎接检查成绩突出的村和工作组重奖。惩罚:一是对不服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的同志,一律作缺旷或自动离职处理,并从当日起停发工资。二是村两委干部不抓或不配合计生包村干部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为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农户出具证明的,追究出证明人的相应责任,对不干计生工作的村两委干部,由镇党委、镇政府给予相应处理。三是工作严重失职,致使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终综合排名在全市最后三名,全州一百名以后的,相关人员扣发年终奖。对具体责任人作待岗一年处理、免去责任村人口主任职务,其他村常务干部停发工资,等候处理。站内技术人员出现一次工作失误或失职严肃处理。包村领导对所包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领导、督促检查的责任,如包村领导没有履行责任,造成该计划生育工作失控的,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由党委、政府按程序追究责任。对不参与或不配合计生工作的部门,由党委、政府对该单位进行问责。
“四项工作”即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要抓好计划生育执法教育。继续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列为各级领导,计生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二要抓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禁以罚代术、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严肃查处挪用、坐支社会扶养费等违法行为。三要加大社会扶养费征收力度。对有缴纳能力拒不缴纳社会扶养费的典型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要加大对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接一件,查一件,办一件,不推、不拖,防止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镇人口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不定期对各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工作组和村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党委政府及时作出汇报。各村必须保证信息上报的真实性,决不能出现信息的瞒、漏、错、虚报,对出现瞒、漏、错、虚报落实严惩,对问题严重决不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做好村“村民自治”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村两委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各村必须讨论和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对不适宜本村计划生育开展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要及时修改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计生办包村人员作为“村民自治”工作指导成员,各村常务干部分片包组,真正担负起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实行绩效考核。各村要组织月计生例会,要真正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三结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优质服务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创优”工作标准,认真规范各科室的设置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要求,把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严格兑现奖惩,各种文书档案必须跟踪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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