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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兴义将从11个方面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2012年02月21日 08:15:5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韦 平

    亮点黔西南讯 2月20日,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培训会在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笔者从会上获悉,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将出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对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从十一个方面对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设立“兴义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兴义市的出租汽车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及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出行的纠纷、矛盾,依法保护守法经营着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不文明、不规范经营的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引导出租汽车行业向健康、文明、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二是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

  三是规范出租汽车租赁经营行为。倡导和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自主经营,确需承包和租赁的,明确相对固定的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经营权所有人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包人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办理客运资格证,并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四是整合出租汽车公司。每个公司安排2人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统一制度、统一经营、独立核算、明确职责,定人定岗的办法负责解决经营管理工作。

  五是实行车辆单车动态管理。由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出租汽车经营权、从业人员、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清理,建立基础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单车管理,同时,将现有的637辆出租汽车分为10个车队,每个车队固定2名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是建立诚信考核制度。根据服务质量、经营行为、文明驾驶、遵纪守法、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考核,从政府规定的奖励基金中对达到规范经营的从业人员按照按月考核,按季度兑现的原则,给予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收到举报或被管理部门查处及不按时参加学习培训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七是严把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准入关。凡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持驾驶证、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报名,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客管部门核发客运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驾驶经营。

  八是大力优化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为出租汽车行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九是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每个季度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十是及时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从业人员负担。

  十一是加强出租汽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出租汽车运行中的基本信息,实现对出租汽车的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对GPS监控系统的监管,充分利用科学手段,提升行业的只能管理水平。

  十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外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举报、有投诉必查,有来电必复,逐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有关网站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使出租汽车行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的监督,建立违法档案数据库,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经营情况,为发放政府奖励基金和出租汽车单车考核提供依据。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维护维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行业稳定,着力打造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韦 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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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兴义将从11个方面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2月21日 08:15:51 | 韦 平

    亮点黔西南讯 2月20日,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培训会在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笔者从会上获悉,兴义市交通运输局将出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对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从十一个方面对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设立“兴义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兴义市的出租汽车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及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出行的纠纷、矛盾,依法保护守法经营着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不文明、不规范经营的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引导出租汽车行业向健康、文明、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二是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

  三是规范出租汽车租赁经营行为。倡导和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自主经营,确需承包和租赁的,明确相对固定的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经营权所有人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包人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办理客运资格证,并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四是整合出租汽车公司。每个公司安排2人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统一制度、统一经营、独立核算、明确职责,定人定岗的办法负责解决经营管理工作。

  五是实行车辆单车动态管理。由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出租汽车经营权、从业人员、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清理,建立基础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单车管理,同时,将现有的637辆出租汽车分为10个车队,每个车队固定2名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是建立诚信考核制度。根据服务质量、经营行为、文明驾驶、遵纪守法、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考核,从政府规定的奖励基金中对达到规范经营的从业人员按照按月考核,按季度兑现的原则,给予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收到举报或被管理部门查处及不按时参加学习培训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七是严把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准入关。凡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持驾驶证、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报名,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客管部门核发客运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驾驶经营。

  八是大力优化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努力为出租汽车行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九是加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每个季度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十是及时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从业人员负担。

  十一是加强出租汽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出租汽车运行中的基本信息,实现对出租汽车的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对GPS监控系统的监管,充分利用科学手段,提升行业的只能管理水平。

  十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对外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举报、有投诉必查,有来电必复,逐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在有关网站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使出租汽车行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市民的监督,建立违法档案数据库,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经营情况,为发放政府奖励基金和出租汽车单车考核提供依据。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兴义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维护维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行业稳定,着力打造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韦 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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