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官员461人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检察机关采取“四个突出”措施,着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7件,共有461名官员受到处理,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53万余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要案21人,大案227件,占立案总数的65.78%,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其中有黔西南州建设局原局长蒋瑞来、普安县政府原县长万高山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受贿犯罪案件。在依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168人,占立案总数的36.6%。贵州、广西、云南等西部贫困地区部分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补助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全州检察机关对本州内学校食堂承包问题展开摸底排查,立案查办了学校学生食堂承包过程中的贿赂犯罪案件8件10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办了医疗系统医疗器械购销环节的贿赂犯罪案件5件7人。
突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从维护国家法制尊严、权威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深挖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索贿受贿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犯罪,共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2人。查办了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辜爽等三名原法官民事枉法裁判、受贿案;兴义市公安局威舍镇派出所原所长蔡洪祥、原教导员叶正朝徇私枉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安龙县公安局戈塘镇派出所原干警普照辉、苏仕华等接警不出玩忽职守案等。
突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共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22件24人。在晴隆县黄金矿山非法开采治理整顿工作中,查办了晴隆县黄金局原局长杜碧文、原副局长陈代华滥用职权、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涉及县级干部6人。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先进集体。
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全州检察机关以维护地方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结合我州实际,依法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3件79人,深挖农机下乡工作中的窝案串案,查办农机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涉及州、县两级七个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该系列案被评为2009-2010年度贵州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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