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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调高基层干部报酬 社区干部每月提到1200元

亮点黔西南 今年,黔西南州兴义市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出炉相关文件,对全市村(社区)组在职干部基本报酬及离任村干部困难生活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市委、市政府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干部“一定三有”(定岗位目标、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离任有保障)的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黔组通(2010)68号和黔组通[2011]157号文件精神,创新村(社区)建设管理,结合经济发展实际,相继出台了兴发(2011)16号、兴发(2011)17号和兴市组通(2012)14号文件,对村干部报酬、绩效奖金、离职村干部困难补贴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给予大幅提高,全方位提高村干部的各种待遇,充分调动了村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提高干部基本报酬。市委市政府将调高村(乡镇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农村常务干部每人每月报酬提高到1000元,城市社区干部每人每月报酬提高到1200元,并按照城市社区每年月报酬增加30元、农村每年月报酬增加20元的标准建立了基层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另外,将城市社区和村(乡镇社区)共青团、妇女组织等负责人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报酬为200元,非常务干部的村(社区)委员和组干部的报酬,每人每月报酬为100元。如果兼任多个职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待遇较高的一个职位的待遇。

 

增加干部绩效奖金。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城市社区干部和村(乡镇社区)常务干部,年底领取5200元的绩效奖金。

 

落实离职村干部补贴。规定从2012年开始,提高离任村常务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对累计任职满10至14年的发给补贴1500元/年,对累计任职满15年及以上的发给补贴1600元/年,不满10年的按任职年限乘以100元/年计发。市委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准确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离职村干部。

 

提高基层组织办公经费。在工作中,市委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联合党支部每年解决2万元工作经费,为每村(乡镇社区)每年解决1万元工作经费,为远程教育站点每年解决0.5万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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