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公安开展《督察条例》发布15周年宣传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6月24日上午,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在兴义市大佛洞公园开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州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领导、民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15年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民警执法进行全方位督察,同时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警务督察的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监督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督察民警被人们称为“警中警”,管警察的警察。
宣传活动现场,督察民警冒雨向群众发放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资料,过往群众冒雨观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宣传展板,警务督察民警同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当天,共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工作职责,对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唐盛辉 钟万军 何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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