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打工没拿完工资 状告老板法官调解帮追回
亮点黔西南讯 7月17日上午,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办公室内上演了感人的一幕:一残疾当事人手捧一沓百元大钞,激动地向刘建秀庭长连声道谢。又一起民事纠纷在刘庭长的巧妙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缘于3年前,原告王之兴受聘为被告毕某的砂厂工人,原告为被告做工期间,被告毕某共欠原告工资11000元,被告于2010年11月8日亲笔写下欠条给原告。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陆续支付了一部分欠款给原告,尚欠4000元至今未付。原告在与被告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一纸诉状递到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刘庭长接到诉状后,考虑到原告系一位高度残疾人士,行动不便,经济困难,急需用钱以及本案诉争标的不大等特点,若简单的一立了之,必将给原告带来一定不便,为此,即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了结此案。经刘庭长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在电话中反复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毕某终于欣然同意履行义务,并于2012年7月16日将拖欠原告的4000元工资主动交到立案庭,拜请刘庭长转交给原告。
本案的圆满解决,又一次体现了人民法官忠诚为民的宗旨理念和巧妙高超的调解技巧,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周祥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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