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涂改罚款“不解释”
引起当事人质疑,上级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近日,兴义网友huaer在当地论坛爆料:兴义市交警大队一名交警因随意更改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的罚款金额,引来众多网友关注,并被新浪、腾讯微博纷纷转载。
交警随意更改罚款
网友huaer在帖子中说,8月10日,他的亲戚开着一辆农用三轮车,到兴义市威舍镇买东西,停在路边被交警扣留。扣留原因是脱交交强险和未进行车检,要他到兴义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8月13日,huaer带着亲戚余某,来到兴义市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接受违章处罚。中队的一名平头交警对这起违章进行了处理,当他们置疑为什么罚这么多时,平头交警拿出一本小册子比划了一下,把罚单上的560元改为罚1000元,驾驶证扣3分,最后还说:“服不服?不服,可以去告我!”
兴义交警大队证实
确有此事
为什么交警能擅自更改罚款金额,又是什么原因促使这名交警这样做的?明明是8月10日的违章行为,落款日期却变成了8月8日,是违章日期能随意改,还是罚单能预知未来什么时候会有违章行为?带着这两个疑问,8月22日,记者采访了兴义市交警大队。
兴义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毛志平告诉记者,当天来处理罚款的人特别多,加上当事人家属一直在旁边催促复核民警,导致了双方言语上有冲突,复核民警情急之下就把罚款改为了1000元,而没有向当事人就改罚进行解释,这才造成了对方的误解。
“其实后面改罚1000元是有依据的,当时中队内勤在复核时,发现当事人所驾驶机动三轮车,按相关规定未缴纳交强险应按400元的2倍进行罚款,再加上超检的200元,一共应缴纳罚款1000元。之前的560元是按两轮摩托车的标准进行处罚的。”毛志平对1000元罚款的来历进行了解释。
而针对日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矛盾,毛志平告诉记者,因为兴义市一直在开展整脏治乱收缴违章摩托的行动,由于每天收缴的违章摩托比较多,为了省事图方便,他们就事先把罚单的日期填好。
“当时给当事人开的罚单是8号没有用完的罚单,所以才造成日期冲突。”毛志平说道。
开展教育整顿
端正执法思想
此事引起黔西南州及兴义市两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州公安局长李宏亚要求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随后,省交警总队督察组及兴义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经查,8月10日,兴义市交警大队在威舍镇查获一辆云D牌照的三轮摩托车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当事交警按两轮摩托车标准对其罚款560元。而秩序管理中队内勤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其车系三轮摩托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例,应罚款1000元。随后擅自更改了罚款数额却又没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属执法不规范行为。
据了解,兴义市交警大队目前已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致歉。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交警在此次处罚过程中,擅自更改罚单金额又不告知当事人原因、罚单开写不规范等行为,市公安局责令当事复核民警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15天,调离内勤岗位;另外在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的集中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