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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聘请10名义务宣传员

万屯镇党委书记李高智为义务宣传员颁发聘书

万屯中学学生在“宣传条幅”上签字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委书记陈鸣明重要批示及关兴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精神。9月11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和万屯镇党委、政府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宣传活动。万屯镇党委书记李高智亲自为聘请的10名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颁发聘书。

    活动中,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郑登祥同志针对交通宣传法律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万屯镇党委、政府从全镇10个行政村分别聘请了10名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镇党委书记李高智亲自为10名宣传员颁发聘书。

    李高智强调,在万屯镇境内,汕昆高速、晴兴高速、309省道、关兴公路及即将开工建设的威鲁公路从镇内横穿而过,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势在必行。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得随意破坏公路上的基础设施,所有摩托车、电动车及人力车等不得在高速公路和关兴公路上行驶,更不能在公路旁边摆摊设点。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远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对自身伤害的发生,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车1辆,发放各种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画册、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份),参与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仅万屯中学就有200余名学生自发在印有“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的公民,对自觉行为负责”的条幅上签字。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为预防、遏制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唐贤花  张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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