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9日,笔者在兴义市委群众工作部获悉,便民法庭自7月12日成立后受理的首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后,已经调解审判结束,上访人胡某(女)对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的34000元工程款表示满意,与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已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
据了解,2006年4月,上访人胡某(女)想要开办砂石厂,并出资建设兴义市清水河镇联丰村尾巴田至雨补鲁公路,后因政策因素,未能开办砂石厂。2011年5月,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承包尾巴田至雨补鲁专用公路建设,上访人与该公司签订协议,按每平方米190元计算,付给上访人前期工程建设费用,后因双方计算方量不吻合而发生纠纷,导致上访人多次到州、市上访,要求补偿经济损失。2012年7月12日,兴义市在市委群众工作部(信访局)成立便民法庭以后于8月16日受理了这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圆满解决。
据悉,便民法庭成立以来,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这一武器,向上访人和广大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及省、州、市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正常有序上访。近期,便民法庭将有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陆续开庭。(刘玉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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