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中学被黔西南州教育局授予“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
2011年7月以来,兴义市万屯中学严格按照黔教法发〔2011〕152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师生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浓厚,校园安全保障工程有力推进,学校法制化建设水平和依法治校工作迈出新步伐。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经学校申报,州教育局组成评估组,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日对兴义市万屯中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得分为90.4分,达到州级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的标准。州教育局特授予兴义市万屯中学“黔西南州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奖励奖金10000元。(岑英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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