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1月6日,兴义市三江口镇成功调解一起历时12年的宅基地纠纷,在镇党委、政府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以30900元作为补偿价,终结12年来的宅基地纠纷。
郑明(化名,45岁)与郑浩(化名35岁)属堂兄弟关系,郑浩与郑华(化名)属亲叔侄关系。在1998年,郑浩在外打工,他的大哥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逝了,大嫂改嫁到另一个乡镇。郑某与郑浩的70多岁老人口头协商,郑某在郑浩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面积,采用土地换土地的方式进行调换,并补助给郑浩1000元的补偿费。郑浩打工回来后,用土地调换一事至今未兑现,并将占用土地面积折算成粮食,每年由郑明给郑浩粮食50斤。郑浩的老人也不在人世,于是郑浩长期在外打工,就不知是否每年兑现粮食一事。据郑华的母亲介绍,有两年得的是粮食、有三年得的是钱,后来一直没有兑现承诺。2002年郑浩与郑华俩叔侄因分土地时,采用抓阄的方式进行分土地,郑华抓得的是郑明现在房屋占用的土地。由于郑明未兑现当时的承诺,郑浩、郑华俩叔子就找到郑明协商此事一直未果,双方就此事起纠纷。
具体情况是:郑明与郑浩、郑华俩叔侄多年前调换土地作宅基地用,但双方未履行口头协议,所补助的粮食没有完全兑现,该量给俩叔侄的田也没有兑现,故双方引发宅基地纠纷。郑浩曾多次找到郑明协商此事未果,之后找到村委会调解未果,再次找到镇国土部门进行调觖未达成协议。镇党委、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将此事作为维稳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一定要十八大召开之前处理好,从而维护地方稳定工作,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成立了由司法、土管、派出所、村建办等组成的工作小组,通过工作组对此宅基地纠纷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取证工作。2012年11月6日,在镇工作组的调解下,双方共同让步,达成协议,成功解决历时12年的宅基地纠纷案,由郑明一次性补偿给郑浩两叔侄共计30900元补偿款。
由于郑明与郑浩两家房屋是一墙之隔,郑明房子是四层,郑浩家的是两层,而郑明在自家的房子上加盖了一层,在修建时未经郑浩同意情况下,擅自将自家的房子超出近5个平方的板面在郑浩房屋的上空,经工作组的调解后,目前保持现状,双方均不能使用,以后若郑浩在原址新建房屋,由郑明自行拆除,若是从自家住房水泥板搭建,则从超出部分的板面上砌墙修建。面沟沿下面的调解为郑明住房阳台下面农田管理,按沟沿滴水原则处理,沟沿滴水以内由郑明管理,以外由郑浩管理,并由郑明负责砌砖隔开为界,当事人均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