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030元 兴仁安龙950元
原标题: 兴义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03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正式执行新标准,调整后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1030元、950元、850元。这是记者1月31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2013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获悉的。
根据此标准,调整后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兴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0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元;兴仁县、安龙县提高至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元;普安、册亨、望谟、贞丰和晴隆5个县提高至8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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