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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再次严明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纪律

    近期,兴义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通过集中学习、张贴宣传、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禁止大操大办补充规定,有效巩固“禁办”工作成果。
   2月28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印发<兴义市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工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违纪酒宴办理人的认定,并将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人员、各类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一并纳入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举报件查办主体、转办件办理规定、自办举报件规定、经济处罚规定和垂管系统管理规定。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制止大操大办工作强调相关纪律要求。通过张贴通知、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打招呼、发短 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家喻户晓。同时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单位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从自身做起,决不违反相关规定,要求干部职工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禁止大操大办各项规定,同时也要劝诫亲人、朋友遵守,共同破除不良习俗,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补充规定》的出台,再次严明了禁止大操大办相关纪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禁止大操大办规定更加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初步统计,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再次与干部职工签订禁止大操大办酒席承诺书2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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