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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显成效

    亮点黔西南讯  2011年10月27日下午,兴义市向阳路小学四年级(6)班学生岑佩璇放学时在学校门口的街上捡到一个钱包,她没打开看就直接把钱包送到了学校保卫处,后来才知道那个钱包内装有银行卡、身份证、州医院饭卡等重要证件及200多元钱。学校凭身份证及州医院饭卡找到了失主,得知失主两天后将凭身份证参加一次重要考试,如果没有了身份证,她将失去这次考试机会,正当她万分焦急之时,是岑佩璇同学拾金不昧,归还了她丢失的重要证件。

    2012年11月28日,兴义六中七年级(9)班陈佳和(8)班吴贵敏两名同学将一名出租车擦伤的小男孩送到金城小学,并联系其家人直至父母感到才离开。

    2012年3月12日桔山办花月小学的教师杨玲在桔山办神奇路州设计院门口的工商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取款时,发现取款机上放有一个黑色的男式钱包,见四处无人,她打开钱包一看,见钱包里有现金2700元等物。拾到钱包,在四处寻找失主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将钱包交给桔山派出所。

    ……

    这些好人好事是发生在兴义市师生中的一个个小小事例,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用实际行动彰显了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的精神风貌,是全市各学校长期坚持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结果,也是全市素质教育的成果。

    据了解,自2011年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以来,兴义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认真抓好宣传及各级各类培训,确保教师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开展日常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渗透工作落到实处;抓好教师用书配置,多渠道筹措经费,使工作推进有保障;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与“双学法”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全区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及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确保课堂渗透有力推动。经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兴义市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课堂渗透法制教育,调动学生学习兴趣。

    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其认知特点是不相同的。一堂内容单一的教学课,可能会使学生产生“开小差”和厌学的现象,在课堂教学中适度、适时地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活跃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效果。

    湖南路小学梁老师在讲解《7的乘法口诀》一课时,给学生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一辆小车限载4人,现有30人,用7辆同样的小车能载完吗?为什么?

    问题提出后同学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有的同学说还有两人不能载完,也有的同学说挤一挤就能载完。

    随后梁老师给同学们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并出示了因超载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

    最后同学小张站起来回答:“老师,30人用7辆同样的小车不能载完,因为不能超载,超载是违法的”。

    坪东小学王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学生:回收一吨废纸能生产再生纸800千克,相当于少砍17颗大树,假设每个班级每年回收废纸1吨,全校44个班级每年回收的废纸相当于少砍多少颗大树?同时让学生对废纸回收和大树的保护之间有什么关系进行大胆的想象。经过计算,每年相当于少砍了748颗大树,同学们联想到了人类应该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这时,王老师及时向学生们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使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达到有的放矢。不仅如此,王老师在讲解轴对称图形时,充分运用了交通标志标牌,让学生区分交通标志标牌中哪些属于轴对称图形,这不仅增加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同时也让学生们了解了各种交通安全标志标牌。

    泥凼小学石老师在讲解《鲸》一课的时候,向学生们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随后与同学们展开互动,进行讨论,这时就有同学提出鲸属于濒临灭绝的动物,每一个国家都有义务进行保护,应该由联合国制定关于保护鲸的强制性规定,每个国家都必须遵守。由此可以看出,在学科教学中适时渗透法制教育,还能激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以致用。

    通过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得到增强,在现实生活中,涌现出了许多中小学生自己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例。

    红星路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李就通过课堂上学习了解的法律知识帮助姑姑进行了一次维权。他的姑姑在某超市购买到了变质牛奶,造成孩子食用后出现腹泻的现象,经与超市协商赔偿无果之际,他向姑姑建议要通过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消费者协会介入后,经鉴定购买的牛奶属于过期销售,因此,该超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姑姑得到了应得的赔偿。小李能在实际生活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地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结果。

    兴义二中高一年级的刘老师在语文教学中讲解《包身工》一课时,就向同学们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让学生结合课文中内容进行讨论,经过学生热烈的讨论,发现了《包身工》一课中体现了劳动时间长、劳动工资低、劳动强度大的现象。这样做不仅充分发挥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又让学生通过自己动脑,牢牢记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强度等的相关规定。

    红星路小学的夏老师在教授三年级语文学科《掌声》一课时,通过主人公英子考上重点中学的事例,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内容,使学生知道残疾人更需要别人的关心与鼓励,在生活中遇到残疾人时,大家应该尊重别人,并积极帮助残疾人恢复自信,消除自卑感。通过老师的讲解,同学们知道了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享有相同的权利。

    兴义六中高一(2)班的同学小陈向我们举例说:比如在学习英语《克隆》一课中所提出的掌握了克隆技术,是否就能随意克隆人的问题,引出了教师与学生交流的话题,针对克隆人如何代替人类承担法律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否滞后于科技、社会的发展等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不但激发了我们对法律知识的关注,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我们的学习积极性。

    在工作和实际生活当中,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例还有很多,同样,老师在工作中也得到了一些感悟。威舍中学谭老师说道: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实践,我认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编写得很好,将教材中可进行渗透的知识点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了教学的要求与具体方法,为老师们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提供的便利,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只要在渗透法律知识时把握好适时、适度的原则,就既能突出重点地完成学科教学任务,又能潜移默化地渗透法制教育,达到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双促进、双丰收的效果。

    丰都中学的陆老师说: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看似无法,实为有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潜移默化的进行法制教育,这是摆在教师面前的一项新课题,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中做到不牵强附会、不生搬硬套,从而让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更加多彩。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推动了全市教育健康发展。学校管理规范有序,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近年来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教学质量逐年提高,2012年,全市8283名学生参加高考,清华北大录取8人,一本上线1861人,二本上线2063人,一本和二本上线人数比去年增加660人,高考本科录取率名列贵州省前列。

    2012年年底,贵州省教育厅对兴义市此项工作进行验收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全省推广;我市赛文学校被公安部、教育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兴义五中和红星路小学被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命名为贵州省第一批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示范点,百春幼儿园和兴义九中被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评为“全省安全文明校园”;兴义七中、五中、红星路小学、向阳路小学、下午屯小学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向阳路小学和猪场坪乡中学被黔西南州教育局评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编辑出版《兴义市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论文教案选集》作为指导今后工作开展的地方教材。(罗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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