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教育系统围绕“三个三”强抓人口计生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扎实抓好全市教育系统人口计生工作,建立教育辅导站和市直中学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兴义市教育局结合本系统实际,着力围绕 “三个加强、三个完善、三个严格”,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各乡镇(街道)教育辅导站站长、市直各中学校长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口计生工作,一名熟悉计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为计生专干,具体抓本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主动与所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入托、入学服务工作。对单位或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实行出租登记报告制度,除到当地机关登记报告外,还需报市教育局备案。若出租人不按要求登记报告造成承租人政策外生育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出租人进行处罚,由人口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罚;单位出租房屋不登记报告造成承租人政策外生育的,市教育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的目标绩效奖励。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各中学和小学高年级要认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上好人口理论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广大教师要将计生知识有机地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受到经常性的人口教育。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计生例会(全年至少4次),并有会议记录;要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计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要综合利用宣传窗、墙报板报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氛围。
三个完善。一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教育辅导站、市直各中学要在每学期4月15日前、10月10日前严格按照《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填报新增学生和外来学生情况。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当地计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秘书股,对延报、不报的站(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各学校校长要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对不能认真落实计生责任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计生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三是完善档案资料。各学校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把好晚婚晚育和婚后生育关。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办理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并报学校审核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提倡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二是严格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检工作。通过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综合避孕节(绝)育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杜绝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现象发生,使全体教职工在全市计生工作中都能起到表率作用。三是严格做好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工作。已婚育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后必须在90天内落实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100%;凡是已落实节(绝)育措施的对象,需将计生部门出具的节(绝)育证明复印件交单位备案。无有效证明备案的视为未落实;因患有节(绝)育手术相对禁忌症需要暂缓落实手术的对象,应向学校提供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或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归档备查;因患有节(绝)育手术绝对禁忌症需要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对象,要向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和学校提供有效证明,积极与学校、乡镇(街道)计生办签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协议。
兴义市教育局还与各教育辅导站、市直各中学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将进行考核,对未完成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未达标的;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教职工出现违法生育情况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终目标绩效责任状考核资格。(杨洪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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